在本篇中,我们将更深入地探讨美国的遗产税和继承税,尤其是关于我之前未提到的内容。这个话题尤其对在美国有投资的中国公民而言,十分关键。美国税务局会将这些在美国拥有资产但不是美国税务居民的中国公民称为非报税居民。
如果这样的非报税居民不幸去世,且在美国本土上有资产,美国税务局会对这些遗产征收遗产税。遗产税的缴纳者依赖于谁是遗产的继承者。在计算遗产税时,首先会有六万美元的免税额。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税率约为40%。举个例子,如果我是中国公民,我在美国有一百万美元的投资,我去世后,我的孩子大约会收到六十多万美元,因为扣除了遗产税之后只剩下这么多。
然而,如果我的孩子居住在美国的某些州,他们还需要缴纳继承税。这些州包括爱荷华州(继承税率是5%到15%)、肯塔基州(税率是4%到16%)、马里兰州(税率是10%)、内布拉斯加州(税率是1%到18%)、新泽西州(税率是0%到16%)和宾夕法尼亚州(税率是4.5%到15%)。在这些州中,继承税的缴纳者是遗产的接收者。
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在美国有资产,他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假设在马里兰州,那么他在收到遗产之后,首先会被联邦扣除遗产税,只剩下六十多万。接下来,当他在当年报税时,如果他住在马里兰州,还需要在这些收入上支付10%的州继承税。这就是当一个非报税居民去世后,如果他的继承人在这六个州之内,可能需要面对的最糟糕的情况。
在我听到这种事的时候,我就不禁被深深地触动。确实,有钱人也不容易,尤其是在中国的有钱人,他们在美国的投资道路上充满了艰辛和挑战。我也了解到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富裕的中国家庭,他们的孩子可能在马里兰州等地接受教育,而他们自己则在国内努力工作、积累财富。这种生活压力和情感压力,使得这些人生活并不容易。
这个时候,我就会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合理地避税。为此,我询问了很多朋友,希望他们能给我一些好的建议。结果有些人建议我可以购买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他们给出的解释是,假如我现在52岁,而我意外去世,我的孩子们就会涉及到继承,这就可能触发遗产税的问题。而如果我有了人寿保险,比如我购买了一百万的人寿保险,那么在我去世后,我可以用这笔保险金去缴纳遗产税,让我的孩子们在继承我的财产时能够少负一些负担。
然而,我也了解到,这个方法并不完全可行,因为人寿保险的费用是非常昂贵的。我发现,购买保险的并不仅仅是我这样的投资者,保险公司也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因为他们也害怕投保人意外去世。这种风险在一个52岁的成年人身上,显然比在一个三岁的小孩身上要大得多。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面临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投保人身在中国,他们无法了解投保人的具体健康状况,也无法进行体检。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在给出保险条款时,必须要考虑到这些信息不全的情况。
在我的后续经历中,我想到了一种方法,虽然并不是最佳选择,但我仍愿意与大家分享,因为这或许对一些人有所帮助。你可能有大量的资产,或者资产不多,也可能你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佳,或者你想将这些资产转移出去。例如,如果你打算将资产带回中国,或者你的子女都在中国,那么你可以选择不在美国保留资产,到时候带回去即可。总的来说,你总是可以找到其他可行的方式,可以通过其他可控的方式进行操作。
但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如果你必须考虑遗产税的问题,那么在你一开始投资的时候,你可以设立一个inc或corporation。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你可以选择走inc也可以选择走corporation。所以,美国公司的概念是什么呢?美国有很多种类型的公司,如果是inc或corporation,它会与你个人完全分开,与你的其他公司也完全分开,它是独立运营的,独立纳税。
在美国,对于这种inc或cooperation,需要交税,联邦税率是21%,我们乔治亚州会收5.75%,所以相对来说,这会比个人的税率稍微低一些。乔治亚州的个人税率可能是6%,公司的税率稍微低一点。这是公司层面要交的税,但是人们通常会说,任何corporation都有双重交税的情况。
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你的公司与你自己完全独立,完全没有关系,只是这个公司的100%的股权属于你。如果这个公司当年有盈利,就要交税,联邦和州都要收税。但是,如果公司有盈利,你想将这些盈利转移到你的个人账户,你就需要向自己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你从公司中得到的这部分收入属于你的个人收入,你需要为它交税。所以说,这就是双重交税,你个人从公司拿的钱需要交税,公司层面的收益和利润已经交过联邦税和个人税了。这就是双重交税的情况,这是不好的一点。
然而,有一些值得考虑的要点。首先,你的公司和你个人是否可以视为独立的实体呢?如果公司产生利润,你可以选择不提取出来,而是进行再投资。例如,如果你经营的是房地产业务并获得了利润,你可以选择再购买房产,利润再次投入公司而不是提取出来。这是一种运营方式。
另外一种方式则是你可以给自己以及家庭成员,如儿子、配偶发工资。这假设你们家中至少有一人在美国拥有工作许可。他们可以作为公司的雇员,获得工资。因此,公司的所有利润可以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这个人。这个人既是公司老板的儿子,又负责运营和管理公司,可以担任CEO、CTO、CMO等职务,全面运营公司。因此,给他发放任何数额的工资都是合理的。比如,如果公司一年的利润为二十万,那么这二十万的利润可以作为工资发给家中有工作许可的人。这样的话,只需要交一次税,因为这二十万工资是作为公司层面的花费,公司层面就不需要交税,只有在发到你儿子手里的时候会交税。
然而,许多人的情况并非如此,很多在美国投资的人与我一样年轻,可能孩子还在上大学或研究生,还没有工作许可。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将利润投入到房产或公司中。如果公司盈利,例如你的房地产公司盈利,你可以再购买房产,用赚来的钱进行投资。这样一来,公司的资金就会越滚越大。当你的孩子有了工作许可时,你就可以在公司中为他安排一个位置,给他一个重要的职位,然后你就可以给你的孩子发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你将公司和个人完全分开,公司是不会破产的,也不会涉及遗产税和继承税。但税务局知道你是一个外国人,在美国设立公司,他们知道你的目的。因此,公司的缺点就在于双重交税。但是有一些可能的策略可以考虑,比如你可以在公司上支出费用,或者在公司上支付工资。这样做的话,税收就只收一次,不会产生双重交税。
让我们来探讨公司架构,尤其是INC和Cooperation的优点与缺点。首先,INC和Cooperation提供了最大程度的保护。例如,如果一个人破产或被起诉,欠债人可以追索该人个人的财产,甚至可以追索其LLC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资产。因为LLC是可能直接穿透的,这意味着,如果你设立的LLC管理不当,他人可以直接追索你的个人资产。但是,INC和Cooperation与你的个人财务是完全分开的,这在资产保护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其次,INC和Cooperation可能带来税收方面的好处。假设一家公司一年中有收入、花费和纯盈利,你只需对纯利润交税。如果公司亏损,你可以将亏损转移到下一年。然而,如果你以个人名义或通过LLC进行投资并出现亏损,这些亏损通常只能抵消你的被动收入,而不能抵消你的主动收入,如工资收入。特别是在房地产投资中,大部分的亏损来自房产的折旧。但是,这些折旧损失不能抵消你的主动收入。因此,如果你不是专业的房地产从业者,你不能用这些折旧损失抵消你的收入。但是,公司没有这样的限制,这可能对一些人来说,是一个税收上的优势。
然而,INC和Cooperation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他们的成立过程相对复杂,与LLC有所不同。其次,由于INC和Cooperation是与你完全分开的独立实体,所以你不能随意调用其资产。尽管你可能是公司的100%股东,但从财务和管理角度来看,公司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实体。这意味着,你不能随意混合个人和公司的财务,否则可能会出现问题。在管理和运营方面,这可能对一些人来说是一个挑战。
我不是专业人士,我只是分享一些可能涉及到CPA或律师专业知识的信息。我的目的是帮助那些在美国投资的外国人了解可能存在的高税率问题,如遗产税和继承税,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法。如果你对我的观点有不同的看法,或者你有更好的方法,或者你有任何补充,我非常欢迎你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观点。我们一起探讨,寻找更好的避税方法。谢谢你的观看,我们下期再见。
文章内容受版权保护。发布者:菊子说美国房产,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kellyinvestmentacademy.com/archives/4396